各分支機構(辦事處):
《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試行)》2015版(以下簡稱新辦法)已經第三十八次會長辦公會議通過于2015年1月1日起試行。根據新辦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定于2015年2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用兩個月的時間對我會所有分支機構進行清理并按新辦法重新履行登記手續。望各分支機構接本通知后按我會分支機構重新清理登記的具體計劃安排,在限定時段內對照新辦法履行重新登記的相關手續。凡清理合格,履行登記手續后的分支機構,由我會頒發新版分支機構證書;凡清理不合格或無法達到新辦法的規定要求,或在規定時限內無視本通知要求未能完成重新登記的分支機構一律予以撤銷。予以撤銷的分支機構我會將在官網和相關媒體向社會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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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